Joker無疑是一部好好睇的電影!
但同時,我幾乎可以肯定,若然「煽動暴力」這四字是存在的話,Joker電影絕對當之無愧。導演曾公開將Joker與John Wick比較,質疑大眾為何沒有將同等的控訴應用在John Wick上。老實說我認為導演若不是太蠢就是太精。
電影是講意識形態的,John Wick就算一集殺七十幾人也好,裡面的「人」其實不算是人,他們沒有故事、背景、性格、甚至感情,與其說是人其實更像紙板鎗靶。你的大腦在沒有告訴你的情況下已經把這些人過濾掉,變得死有餘辜。相反Joker殺人幾幕看得人心跳加速,最後清談節目開鎗一幕更是動魄驚心,分鏡和剪接都極具實感。Joker是一個殺人犯,但電影敘事是站在Joker這邊的,意識形態也是站在Joker這邊的。問題就來了:我們或多或少(傾向是多)同意了他的行為,那可以說是煽動暴力嗎?
我從來不認為藝術或創作有「不可以」,我思考的,只是「應不應該」,更準確來說,是「我應不應該?」如果我身為創作人,只是以人為本回應社會反映現實的創作,換來煽動暴力的後果,我應不應該有此創作?但話說回來,為甚麼我會說煽動暴力四字「若然存在」,因為暴力其實又有冇咁易煽動呢?一個人訴諸暴力有好多原因,又是否乜都可以賴落煽動?
思考了一天過後,記起了離場後友人的一句說話:「以後仲點拍Batman呀?」的確,大家都進入去了pro Joker時代。仲拍Batman,又悶又大愛又原則L。
然後,我恍然大悟。
熟悉DC的觀眾都知道,Batman & Joker是共生體,在不同的漫畫和電影中兩人都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,Lego Batman 中更將兩人的恨意當成愛情玩。他們相似在於二人都是由極痛苦的成長環境中鍛煉出來的極致,二人都想人不敢想能人所不能。Joker恥笑但欣賞Batman的天真,Batman反對但同情Joker的惡行。至於二人的分別呢?重點就在這裡。
Joker在電影中多番強調自己沒有政治意圖,事實上他真的沒有。不論在Dark Knight或Joker或Arkham Knight或漫畫中,Joker從來只有自己,他只為自己而活,他渴望把世人拉落自己的地獄,他害怕自己死後被忘記。甚至寫了一個M底Harley Quinn去襯托Joker的自私。Joker只看到自己。
Bruce Wayne則相反,雙親被殺後,過濾掉自己的仇恨,提昇自己的Physical and Mental Ability,確保自己可以無私,再變成他我(Batman)行使比一般人更高的權力 - 以私刑代替崩壞的法治。在Injustice中,Batman更為免自己墮落濫權,將對抗黑化Superman的氪氣石設定為Justice League眾員同時解鎖才可存取。Batman就是這樣大公無私。
Joker為的是痛快、自己,Batman為的是正義、大眾。觀眾愈來愈不屑Batman的自命不凡,反大台,愈來愈享受Joker有仇報仇,在現今社會當然可以理解。Batman太超然、太離地,像追隨耶穌一樣困難,Joker卻容易得多,成果可見。但可惜的是,電影的結論並沒有提醒大家,人人Joker,可以有幾危險。
你會追隨Batman定Joker?